持续了近20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在2015年基本完成。对此,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徐洪才表示:“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是一个攻坚战,也是利率市场化最难以逾越的一个障碍。我国通过渐进式改革基本实现利率市场化,既反映出改革的思维是稳中求进,也反映出客户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博弈是理性的。”虽然利率市场化基本完成,但我国的利率体系还不完善,未来依旧任重而道远。 2015年3月1日,我国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5月11日,这一浮动区间上限由此前的1.3倍调整为1.5倍;8月26日,1年期以上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放开;10月24日,央行宣布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至此,持续了近20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取消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在我国金融发展史上有着特殊意义,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在定价方面的彻底完成。不过,与此同时,我国利率市场化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国际经验表明,健全资本市场定价机制,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将是一个长期过程。我国利率市场化已基本完成,这给我们以传统存贷利差收入为主的农村信用社带来很大的影响,使我们不得不开始尝试谋求新的利润渠道。利率市场化后,存贷款利率由市场决定,竞争愈加激烈,利润空间不断被收窄,而我们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远远高于投放的贷款,大批富余资金的有效运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且,利率风险和流动性管理也开始考验我们的经营管理水平。 银行业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增加经营手段,金融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农村信用社在其他中间业务产品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加快发展资金业务不仅能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金营运效率、拓展收入渠道,还能有效地分散风险、缓解资本压力,是农村信用社战略转型、改制农商行过程中的必要举措。 资金业务作为我国银行业三大业务之一,是传统存贷款业务以外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和运用渠道,一般说来,资金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交易、债券投资与交易、票据业务、理财业务等。近几年,随着银行间业务市场的兴起,农村信用社开始涉足资金业务,通过调剂资金头寸,将富余资金存放同业或投资理财,获得闲置资金收益。以我县联社为例,最近几年,资金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业务品种更加多样性,逐渐成为我县联社利润组成的一个重要部分。目前我县联社的资金业务主要集中在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款项、存放同业款项以及投资理财,截至2015年底,实现金融机构往来收入15039万元,在获得可观收益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了资产结构、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 但是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加之我们农村信用社资金业务起步晚,对资金业务的研究力度不足,受制于规模、监管、输出渠道、投资产品类型等原因,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特别是2015年下半年以后,市场流动性充裕,同业存放利率持续走低,加之监管部门对同业市场监管趋严,相继出台多项文件,尤其是2014年的“127号文”,加强了对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和投资活动的规范和监管, 其中“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后的净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级资本的50%”的资本限额规定,使得我们这样具有法人资格的县级联社在资金业务市场中不得不去选择更多的交易对手行,增加了资金输出的难度,而且对市场利率的主动权也随之发生了转变,农村信用社作为市场资金的供给方,一度出现富余资金难以及时存出且收益较低。 鉴于此,我们应当及时调整明确经营思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大做强资金业务,为县级联社转型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在资金业务发展上,我们可以确定以下经营思路: 一是降低资金市场业务的风险集中度,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通过合理确定资金的到期期限和产品种类,使期限、种类相互配合、互相补充,既降低风险集中度,又能保证联社资产运营的流动性不受影响,保证传统信贷业务、结算资金等各项业务正常经营。二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政策的研究与跟踪,密切关注国家经济发展的动向、资金业务市场走势以及央行货币利率政策取向,以投资者的眼光和思维进行分析、判断,促进资金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适当控制风险偏好,严格限制对高风险业务种类和产品的投资。三是重视同业合作。在交易合作的传统基础上,调整同业合作模式,积极参与资金业务成员协会,分享成员间在产品、服务、渠道、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提升管理水平和盈利水平;加强与兄弟联社之间的业务合作,在风险可控、业务合规的基本原则下,利用“组团”实现规模扩大效应从而提高农村信用社在利率收益等方面的话语权,改善我们县级联社作为单个法人主体受资本限额制约的被动局面,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四是加大同业交流,研究同行产品,在成功改制农商行以后,加大自身资金业务创新,紧随市场步伐,提升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