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以来,县域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以其便捷、快速的贷款方式,积极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对缓解农村资金短缺、发展农村经济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在近来的发展过程中,受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产能过剩、企业经营困难等多种因素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环境日趋严峻,困难逐步加剧,生存状况不容乐观。 一、小贷公司现状 1、市场退出增多。2016年某县负责日常报表的7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中2家小贷公司市场退出、3家小贷公司尚未注销但实际已停止开展信贷业务、2家小贷公司正常运转,对新增贷款的开展也十分谨慎。 2、业务量萎缩。截至2016年12月,某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23152万元,同比减少193万元,下降0.83%;2016年累计发放贷款19790万元,同比减少21944万元,下降52.58%。 3、不良贷款增加。2016年12月末,某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余额1693 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 7.31%,不良贷款余额比2015年增加 132 万元,占各项贷款比例上升0.62个百分点。 4、亏损面加大。2016年某县有5家小额贷款公司全部出现亏损,同比增加3家,亏损家数占全部小额贷款公司总数的100%,同比上升71.42个百分点;全年亏损392万元,同比增加948万元。 二、经营困境原因 1、整体经济下行环境影响。由于目前整体经济形势持续放缓,唐山地区以钢铁、煤炭为主的经济结构受到较大冲击,而京唐港地区的主要支柱产业钢铁、煤炭行业又面临缩减产能和产业升级的阵痛,企业经营受到很大影响,盈利能力减弱,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持续下降。 2、身份定位不清造成经营成本增加。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是企业法人,不能享受金融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只能按照普通工商企业经营纳税,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计提的各项贷款损失准备金未能税前扣除,使得小贷公司经营成本高于一般金融企业,如某小贷公司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280万元,与金融机构相比,就多缴纳企业所得税280*25%=70万元; 其次是小贷公司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不良贷款也要计提利息确认收入,造成收入虚高,利润虚高,税负过重。 3、贷款利率偏高。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到4倍,发放贷款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以面向农户、小微企业等发放贷款为主要经营范围,特别是在小微企业生存堪忧的情况下,小贷公司高息放贷加大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给客户还款带来较大压力。 4、难以获得优质客户。小贷公司由于贷款利息较高,其客户一般是缺乏抵押又急需资金的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多为不被银行受理的非优质客户,造成小贷公司贷款风险普遍高于银行;此外客户的贷前调查资料不够深入、全面,掌握的信息主要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获得,容易滋生风险。 三、对策建议 将小贷公司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以方便小贷公司对客户信用情况的了解,有效降低小贷公司经营风险,对不按时还贷的客户也造成威慑,如果不约定还款,也会记入信用记录;将小额贷款公司与金融机构享有相同的税务政策,助推可持续性发展,比如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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