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做实做细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工行唐山分行深入落实省行8月11日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汇报分析会精神,于8月份再次组织开展了员工异常行为全面排查。为了将排查工作落在实处,市行组成督导组,对重点支行的排查工作进行了督导,结合实际情况,“查、谈、记、追”四轮驱动做好督导工作,确保排查质量,防范各种异常行为。 一“查”。督导人员按照督导内容,调阅排查工作资料,认真检查支行如何安排布置,网点、部门、支行有无排查记录,排查人员、排查内容是否全面,排查结果是否经支行研究,司法走访、家访是否双人进行、双人签字,发现重点人员是否制定帮教措施等,通过对排查过程及全部资料的检查,督促支行按照排查工作流程,将排查工作做细。 二“谈”。督导人员分别与内控监察员、部门负责人、网点负责人、支行纪检联系人、走访家访人员等进行谈话,与帮教措施实施人谈话,了解具体工作开展的过程和细节,了解支行各层级人员如何开展排查工作,了解重点人员表现形式、帮教转化工作措施及其效果,与支行的排查资料相互印证,防止排查工作走了过场、走了形式,推动支行将排查工作做实。 三“记”。对于督导过程,全程记录在《唐山分行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督导检查表》中,不但记好各支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过程,而且记好督导检查的详细过程,做到检查有工作底稿有签字,督导过程全程留痕,进一步明确责任,将排查督导工作做精。 四“追”,对违规实行“零容忍”,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实行双向追责。对市行排查出异常行为员工而支行没有上报的、对排查工作不到位流于形式的,既追究“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又追究内控监察员的监督责任;对督导工作不到位的,追究督导人员责任,将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和督导工作做“严”,严防案件和重大风险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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