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人民银行人民币管理的职能作用,推进全辖人民币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人行乐亭县支行针对今年疫情防控不宜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下,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乐亭县支行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业务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试行)》,作为现场监管的补充方式,从今年3月开始,创新实施了人民币管理非现场监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人民币管理非现场监管的主要做法 乐亭县支行依据人民币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和业务考核标准,分层次、分类别编制现金业务非现场监管项目指标体系,据以综合反应银行现金业务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人员配备及业务培训情况;营业场所服务设施配置情况;假币收缴、鉴定工作情况;人民币现金收付、人民币兑换业务办理和大额现金管理以及人民银行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岗位责任及内控管理情况;窗口服务质量、自助银行及自助设备管理情况;现金供应、调剂、计划与分析等内容。辖内银行金融机构按照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自查结果填写现金业务非现场监管考核表,每半年一次上报人民银行,人民银行经过接收、审核、结果确认、备案存档完成现金业务非现场监管。 人民币管理非现场监管方式是作为人民币收付业务现场方式监管的补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报送的人民币收付业务非现场监管报表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人民币收付业务非现场监管相关工作情况,列为人民银行后续现场检查以及年终综合评价的事项,以确保非现场监管的时效性。 二、实施人民币收付业务非现场监管的工作成效 (一)完善了人民币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辖内各银行机构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对现行的相关规章制度、业务办理流程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特别是各机构普遍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为全辖实现人民币管理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统一了人民币管理服务标准。从营业场所各自助机具硬件设施的配置,到上墙公示的各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以及常用的服务用语都有了统一的标准,全辖文明服务水准得到明显提升。 (三)增强了人民币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各银行机构在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有计划的组织学习培训、业务指导、定期的内控检查,增强了银行机构以及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律意识,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要求得以较好地贯彻和落实。 (四)增强了人民币管理监管实效。推行人民币管理非现场监管,一方面比起单一的抽查式现场监管,扩大了业务监管的覆盖面,非现场监管作为现场监管的补充方式,两种方式有机结合使得监管更具威慑力,促使银行金融机构逐渐走上自律、合规、制度化管理的良性轨道;另一方面,解决了基层人民银行由于专业人员少,人民币管理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五)为实施“金融大数据”监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人民币管理非现场监管报表,采取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并且建立电子档案库,为数据监管积累基础数据资料,为探索“金融大数据”监管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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