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3月份召开的清河县三级干部大会上,清河农商银行员工张振岳被评为“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个人”。 张振岳,男,38岁,现任清河农商银行授信审批部经理,近年来,始终具体负责全行金融扶贫工作。 过去的一年,他坚决执行各级党委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部署,有效结合地方特色,发挥行业优势,下大力气,亮真功夫做好金融扶贫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坚持识贫要“准”。主动对接清河县扶贫办,第一时间掌握真实贫困户数据,根据地域将73个行政村,4691户划分配辖区网点开展金融扶贫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坚持扶贫要“清”。广泛运用新媒体、广播、led、电视能宣传方式营造金融扶贫氛围,入村开展“金融夜校”活动,入户宣讲金融扶贫政策、发放宣传折页及明白纸。入村、入户覆盖率100%,面对面提高贫苦户政策知晓率。三是求实求效,坚持脱贫要“真”。一方面不惜贷、不惧贷,审核通过后第一时间向申请贫困户发放贷款;另一方面强化贷后管理,加强经营指导,真正实现贫困户“脱贫”“致富”。截至2020年末,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74户,金额319万元,其中2020年发放扶贫贷款62户,金额272万元,占到历年发放扶贫贷款总额的84%。 张振岳是该奖项唯一一名金融从业人员。他代表着清河农商银行在当地脱贫攻坚任务中,勇于担当、敢于奉献的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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